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,应当是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、质权人以及享有全权代理权的中介机构。出质人应当是合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。办理登记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: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、质押合同、主合同及其它合同、授权委托书,出质人、质权人、中介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,质押标的的软件已办理过著作权登记的,需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1、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
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,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整;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,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。
2、质押合同、主合同及其它合同原件
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》第八条的规定,合同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:(一)当事人的姓名(或者名称)及住址:(二)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、数额;(三)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;(四)出质著作权的种类、范围、保护期;(五)质押担保的范围;(六)质押担保的期限;(七)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;(八)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3、授权委托书
①出质人或质权人均可申请,一方提出申请的,须提交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;
②质押标的的权利人为两个或以上著作权人时,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,申请人应提供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。
4、身份证明文件
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
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,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,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、委托权限范围、委托期限等内容。
②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:
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;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,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;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,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;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;其他组织申请的,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,并需加盖单位公章;自然人申请的,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。
5、其他证明文件
1)质押标的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,复印件加盖公章;
2)向外国人质押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,须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